关于2012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392威尼斯下载

  为鼓励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生来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教育部教港澳台办[2012]436号文的通知精神,现将2012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年级、专业均无限制,建议尽量考虑高年级学生)

二、奖项设置:

1、本科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5000元;二等奖每人4000元;三等奖每人3000元;

2、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7000元,二等奖每人5000元,三等奖每人4000元;

3、博士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9000元,二等奖每人7000元,三等奖每人5000元;

三、名额分配:

1、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奖学金名额及等级,我校可上报教育部的台湾学生奖学金候选人共28名,其中本科生21名(其中一等4名,二等6名,三等11名),硕士研究生4名(其中一等1名,二等1名,三等2名),博士生3名(其中二等1名,三等2名);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候选人共244名,其中本科生215名(其中一等34名,二等69名,三等112名),硕士研究生20名(其中一等4名,二等6名,三等10名),博士研究生9名(其中一等1名,二等2名,三等6名);

2、台湾、港澳学生奖学金不分配名额到院(系),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由院(系)审核其资料,择优排序推荐,并提出建议奖励等级;

3、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实行差额评选。

四、申请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台湾学生奖学金特殊条件);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本学年度已获得其他捐赠奖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评。未交齐学费的不予参评;

6、有公益实践经历的优先考虑。

五、评选程序:

1、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港澳侨和台湾学生奖学金院系推荐汇总表》、公益实践证明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还须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 》;华侨学生需提交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侨务部门核发的华侨身份证明书;以上材料须于2012年12月12日下午6:00点前交至北学院楼B218学工部,逾期不候!

2、学生处及研究生院管理处汇总院(系)的初评结果提交学校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讨论;

3、经公示无异议的学校评审结果20日前通过校港澳台办公室上报教育部港澳台办复核审定,最后获奖名单及获奖等级以教育部发文为准,获奖学生将一次性获得奖学金。

附件:
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港澳侨和台湾学生奖学金院系推荐汇总表(本科生)
3、港澳侨和台湾学生奖学金院系推荐汇总表(研究生)

 

392威尼斯下载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