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学院2012级本科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各项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2012]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将2012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一般而言,家庭经济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的学生以及近期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突变等并需要资助的学生均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港澳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和捐赠助学金,对于港澳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可在参照内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3、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以及目前尚未缴交学费、住宿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优先考虑。
4、原则上每个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本学年的累计资助额不高于6000元。
二、材料提交
㈠国家助学金:
1、对象:2012级本科新生,名额:30人。
2、需提交的材料:
①学生个人申请书(用A4纸黑色签字笔手写);
②中山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③中山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情况证明表(附件2);
④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
㈡捐赠助学金:
1、对象:2012级本科新生。
2、名额(附件5)、申请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见附件6。
㈢材料提交方式
各班申请国家助学金和捐赠助学金的同学请在9月16日前将材料交给各班通讯员。各班通讯员将材料汇总后在9月17日上午10点前将本班材料交北学院楼B218。
材料的下载、填写、申请等方面的疑问请及时咨询各班新生指导员。
附件1:中山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中山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证明
附件3: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附件4: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5:2012级本科生新评捐赠助学金(第一批)评选要求及条件一览表
附件6:2012级本科生新评捐赠助学金(第一批)院系名额分配表
附件7:部分捐赠助学金专用表格
392威尼斯下载学生工作部
201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