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环境学院2009-2010学年度本科生奖励工作的通知
一、评选要求
1、各班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各班要严格工作制度,规范评选程序,通过多种途径公开评选信息,集中讨论评选结果,对初评结果进行三天公示。
2、为合理利用资源,扩大奖励和接下来的资助工作的范围,使更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受惠,除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外,同一学生可获得多项资助或奖励,但一年内所获捐赠奖学金和助学金总金额不能超过6000元(不含单项奖助学金额超过6000元的)。
3、各学生在评定工作中需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如有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的情况,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一年,同时终止该生其他资助项目的申报和款项发放,追回已发放的资助款,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4、对无故欠交学费或住宿费、2009-2010学年度有违纪现象并受处分的学生,原则上不受理其奖助项目的申请。
5、申请各项奖助学金的学生需认真阅读相关要求,正确填报相关资料,避免交错或漏交材料;项目名称应填写全称;所有填写资料须用黑色墨水笔填写(电脑打印除外),要求字迹工整清晰;亲笔签名处须学生本人签名,打印无效;不得随意改变表格的原有设置和格式。
6、各项需填表格下载:详见本通知附件各项奖助学金相关表格.rar,或可在学生处网站(http://xsc2000.sysu.edu.cn/)下载,请自行下载打印,按规范填写。
二、综合测评工作
(一)综合测评评选办法详见本通知附件《392威尼斯下载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二)工作日程安排
1、2010年9月17日-25日完成附加分统计工作,逾期再递交的加分申请不予受理。如有班级内解决不了的疑问汇总请于9月28日前汇总到08级助理辅导员翟艳辉处(电话:15018409517,短号;619517邮箱:1046519530@qq.com),由其统一反馈到学院学工办;
2、2010年9月29-30日学院学工办集中处理学生疑问,会对助理辅导员收集到的疑问统一回复,届时见学院网站学生工作板块,逾期不予受理。考虑到学生疑问重复性较高,请各位同学勿单个电话、短信咨询辅导员,有疑问请上报班委,由班委统一提交给助辅;综合测评规则由学工部拥有最终解释权,因此一经回复的问题不得再重复质疑。
3、2010年10月7日前完成班内《综合测评及优秀学生初评结果》、《附加分明细》公示;
4、2010年10月11日将《综合测评及优秀学生初评结果上报表》和《附加分明细表》上报学院学工办;(表格见附件)(电子版纸质版一起上报)
5、2010年10月13日-15日学院公示结果;
(三)各班名额分配一览表
序号 | 班级名称 | 参评人数 | 一等奖名额 | 二等奖名额 | 三等奖名额 |
---|---|---|---|---|---|
1 | 07大气 | 50 | 3 | 5 | 7 |
2 | 07应气 | 51 | 3 | 5 | 8 |
3 | 07环工(1) | 43 | 2 | 4 | 6 |
4 | 07环工(2) | 44 | 2 | 4 | 6 |
5 | 07环科(1) | 53 | 3 | 5 | 8 |
6 | 07环科(2) | 62 | 3 | 6 | 9 |
7 | 08大气 | 52 | 3 | 5 | 8 |
8 | 08应气 | 47 | 2 | 5 | 7 |
9 | 08环工(1) | 38 | 2 | 4 | 6 |
10 | 08环工(2) | 39 | 2 | 4 | 6 |
11 | 08环科(环境规划与评价) | 55 | 3 | 5 | 8 |
12 | 08环科(环境生态) | 49 | 2 | 5 | 7 |
13 | 09大气 | 50 | 2 | 6 | 8 |
14 | 09应气 | 42 | 2 | 4 | 6 |
15 | 09环工(1) | 32 | 2 | 3 | 5 |
16 | 09环工(2) | 33 | 2 | 3 | 5 |
17 | 09环科(环境规划与评价) | 48 | 2 | 5 | 7 |
18 | 09环科(环境生态) | 50 | 2 | 6 | 8 |
合计 | 参评班级18个 | 838 | 42 | 84 | 125 |
(四) 综合测评相关表格见附件
三、单项奖学金的评选
各班级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单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本年度全院单项奖学金名额为25名。(07/08/09级)
1、申请条件
(1) 在科学研究、社会公益、文艺、体育或社会工作等方面对校、院(系)有突出贡献者;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009-2010学年度无违纪行为;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班(级)排名前80%的具备单项奖励金评选资格。2009-2010学年度无不及格科目(含必修、专选、公选)。
2、需提交材料:
(1)中山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励金登记表;
(2)在科学研究、社会公益、文艺、体育或社会工作等方面的获奖证明或材料;
3、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3日;
提交地点:北学院楼B218办公室。
四、详见附件《环境学院2009—2010学年度本科生校级捐赠奖学金评选要求及条件一览表》,务必在表格最后一栏规定的各项奖学金规定的材料提交截至日期前上交材料至北学院楼B栋学工办218办公室!逾期不候!
五、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的评选
在2009年11月申报创建优良学风班或优良学风标兵班的基础上,推选出2009-2010学年度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的候选班级,填写《优良学风班评选登记表》、《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登记表》和《优良学风班候选班级汇总表》、《优良学风标兵班候选班级汇总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被推荐为优良学风标兵班的候选班集体需要二名任课教师(副教授职称以上)撰写推荐信,交一份先进集体事迹材料(电子稿及文稿)。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并注明“×××院(系)××班优良学风标兵班申报材料”。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一定比例择优开展优良学风标兵班评审会,候选班级代表可配合PPT现场发表5分钟的班级建设陈述。
学院将召开评审大会,按比例推选本年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将从优良学风班中遴选并推荐。本年度我院优良学风班名额为5个,优良学风标兵班推荐名额为2个。
我院优良学风班评审大会时间为2010年10月13日晚19:00,抽签时间、评审会地点将另行通知。
六、国家奖学金
1、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009-2010学年度无违纪行为;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获得2009-2010年度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且是本班综合测评的第一名。
(2)提交材料:
①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②国家奖学金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请注意:国家奖学金申报审批表前面内容要在电脑上填写,然后双面打印、黑色签字笔签名(不得擅自改动表格模板);要认真仔细检查填写的内容,不得有错别字,其中“学习等情况”栏目中的数据务必准确;填写院系名称要用全称,不能改变原来格式;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等要检查清楚,不得出错!
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表格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请符合资格申请的同学详细浏览附件5中关于国家奖学金审批表的填表说明,填表不得有误!)
七、国家励志奖学金
(1)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009-2010学年度无违纪行为;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原则上获得2009-2010年度校优秀学生一等、二等或三等奖学金;
⑤家庭经济困难,原则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在600元。
(2)提交材料:
①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复印件;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3、补充说明: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需经学生申请、院(系)推荐、学校资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上报教育部评审,最终的获奖名单以教育部发文公布的为准。
以上六、七项的材料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于在2010年10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北学院楼218办公室,逾期不候!
附件:
1、392威尼斯下载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2、综合测评及优秀学生初评结果上报表
3、环境学院附加分明细表
4、环境学院2009-2010学年度本科生校级捐赠奖学金评选要求及条件一览表
5、通知中三、四、五、六、七项需填的表格
392威尼斯下载学工部
201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