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学院2010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格学院2010级各本科班:
接学生处通知,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山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现面向我院2010级本科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为新学年的资助工作做好准备,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设置
1、10级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小组,负责10级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组长由10级助理辅导员陈雄担任,成员包括各班临时负责人和其他学生代表。
10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小组的成员具体构成是:每班3名同学,分别是各班临时负责人和1名普通学生代表。年级审核小组的总人数为18人。
各班在确定本班的1名学生代表时须征求全班同学意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2、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班级认定的申报、评议工作。组长由班级2名临时负责人担任,成员是其他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须于
二、工作进展安排
1、
2、
三、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本次认定是为本学期助学金申请做准备,参与认定者后续才可申请助学金。如本次未参加认定的同学,本学期不具备各项助学金申请资格。
2、各班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家庭人均月收入只是其中一个指标,请各班根据同学的实际情况,综合评定表《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统计表》中的学生困难等级和困难程度排序(排序靠前的为困难程度更大的)。
3、参加认定的学生须如实提供家庭情况。
4、各班应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通过各种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学院、学校也将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等方式进行核定,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获助资格。
5、联系人:陈雄 邮箱:270910380@qq.com
附件:1、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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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