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学院2010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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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10级各本科班:

接学生处通知,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山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现面向我院2010级本科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为新学年的资助工作做好准备,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设置

110级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小组,负责10级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组长由10级助理辅导员陈雄担任,成员包括各班临时负责人和其他学生代表。

10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小组的成员具体构成是:每班3名同学,分别是各班临时负责人和1名普通学生代表。年级审核小组的总人数为18人。

各班在确定本班的1名学生代表时须征求全班同学意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2、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班级认定的申报、评议工作。组长由班级2名临时负责人担任,成员是其他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须于914前成立,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同时发至10级助理辅导员陈雄邮箱270910380@qq.com,邮件署名“**班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名单”

二、工作进展安排

1917前,学生申报及班级评议。学生填写《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表格模板见附件1),班级评议工作小组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情况,结合其个人实际状况,进行综合评议,初步认定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按困难程度和需资助程度进行排序,如实将认定情况填入《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统计表》(表格模板见附件),班级评议小组组长(各班临时负责人)请于917前将本班的《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统计表》电子版汇总打包发至10级助理辅导员陈雄邮箱270910380@qq.com,署名“**班困难学生认定资料汇总”,纸质版交至院楼218学工办

2920前,年级初审。10级认定审核小组对本年级各班评议情况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本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并把10级所有参与认定的困难学生按困难程度从大到小进行排序。

三、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本次认定是为本学期助学金申请做准备,参与认定者后续才可申请助学金。如本次未参加认定的同学,本学期不具备各项助学金申请资格。

2、各班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家庭人均月收入只是其中一个指标,请各班根据同学的实际情况,综合评定表《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统计表》中的学生困难等级和困难程度排序(排序靠前的为困难程度更大的)。

3、参加认定的学生须如实提供家庭情况。

4、各班应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通过各种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学院、学校也将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等方式进行核定,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获助资格。

5、联系人:陈雄    邮箱:270910380@qq.com

          

附件:1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统计表

                           392威尼斯下载学工部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