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0年广东省山区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校区团工委,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
今年我省将重新启动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以下简称“山区计划”)。根据今年广东省山区计划的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做好今年我校山区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概况
今年广东省预计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100名参加山区计划,到广东省省内粤东、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珠三角地区、汕头、肇庆以外)的乡镇团委从事基层青年工作,为期1年。(我校尚有少余名额)
二、招募对象
1、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部分岗位可适当考虑特别优秀的专科毕业生。
2、具有志愿精神,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3、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学院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4、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山区计划体检(山区计划的体检将在初步确定名单后进行)。
5、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招募流程
1、填写报名表。报名参加山区计划的学生,在附件中下载《山区计划报名登记表》填写。
2、交表。报名表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由所在学院党组织盖章后,把《山区计划报名登记表》及历年成绩单(教务盖章)一式两份于7月1日前交至学校团委(大学城惠佳三楼321)。
3、审核与选拔。校团委在收到学生的《山区计划报名登记表》后,将对申请同学进行审核和面试。
4、名单确定。7月1日前,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上报省项目办。7月中旬,项目办向入选山区计划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四、政策、经费保障
参照2010年服务“西部计划”政策保障:
1.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200元,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省项目办与本省财政厅联系后做相关解释。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
根据2009年4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共青团中央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已列入《通知》规定范围。各省(区、市)团委及西部计划项目办要根据《通知》第三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商地方政府财政等部门协调解决,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要切实关心爱护志愿者,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助。
2.志愿者保险费用。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200元。
3.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4.其它经费。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校团委办公室(东校区惠佳三楼321)
联系电话:39332801 13825020666
联系人:廖杞南 于洋
附件:山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二0一0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山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学校所在省(区、市) 学校名称
姓 名 | 性 别 | 照 片 | ||
民 族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