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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事业单位考试录用事业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各事业单位补充事业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决定考试录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和条件
此次我区事业单位计划考试录用事业人员72 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专业)、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考条件相关说明
1、户籍以公告发布之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2、非应届毕业生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学历证书、职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0年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之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
3、报考人员应具备附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及报考专业(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时间统一计算到2010年7月底。
5、报考人员必须有诚信敬业、勤勉廉洁、克己奉公、依法办事的理念。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报名程序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职位
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妇产科医生和药剂师职位、教育局下属学校校医职位、残疾人康复中心医疗康复职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
(1)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妇产科医生和药剂师职位
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B楼鄞州区计生局3102会议室,联系电话:87525661;
(2) 教育局下属学校校医职位
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A楼鄞州区教育局六楼会议室,联系电话:87525740;
(3) 残疾人康复中心医疗康复职位
鄞州区文启路天民巷15号鄞州区残疾人联合会一楼信访室,联系电话:87418100。
3、报名时随带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高校就业协议书及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由用人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
(二)采取网络报名的职位
上述4个现场报名职位除外的其他职位。
1、注册、报名及上传照片
时间:
网址:宁波鄞州人事编制网事业人员考试系统(www.nbyzrs.gov.cn)
(1)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专业)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专业)。
(2)报名同时,考生上传照片(2007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20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未按时上传照片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资格初审
时间:
人事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专业)进行资格初审,同时对上传的照片进行审核,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或照片存在问题的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
已报名人员登陆宁波鄞州人事编制网事业人员考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专业);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对于照片存在问题的考生要及时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3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
在此期间,对于已经报名但未能得到初审结果的考生,请马上致电87525419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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