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本科班:
接学生处通知,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山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现面向全院本科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为新学年的资助工作做好准备,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设置
1、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包括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我院领导小组设置如下:
组长:甘远璠
成员:简茂球、陈诗诗、王敏丽、黄婧、张宁渤、孙连鹏、王国惠、金辉、李雁、王同美、樊琦、周劲风、韦献格、张再利、杜长明、乔云亭、刘吉、王志刚、毛文锋、章卫华、魏在山、蓝光东、李江南、张祎莹、罗华兵、刘春晓。
2、各年级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小组,负责本年级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组长由各年级辅导员担任,成员包括班长和其他学生代表。
我院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小组的成员具体构成是:每班3名同学,分别是各班班长和2名学生代表。每个年级审核小组的总人数为18人。
各班在确定本班的学生代表时须征求全班同学意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各班长须于
3、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班级认定的申报、评议工作。组长由班长担任,成员包括干部代表和其他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须于
二、工作进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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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本次认定是为下学期助学金申请做准备,参与认定者,下学期才可申请助学金。如本次未参加认定的同学,下学期不具各项助学金申请资格!!!
2、各班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家庭人均月收入只是其中一个指标,请各班根据同学的实际情况,结合其他评定指数,综合评定表《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统计表》中的学生困难等级和困难程度排序(排序靠前的为困难程度更大的)。
3、学生须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明显变化情况。
4、各班应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通过各种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学院、学校也将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等方式进行核定,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获助资格。
5、联系人:陈诗诗老师 邮箱:87802341@qq.com
王敏丽老师 邮箱:16962965@qq.com
黄婧老师 邮箱:39586283@qq.com
附件:1、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92威尼斯下载学工部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含学校、学院通知及所有表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