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政府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实体系:
为进一步做好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粤财教[2006]44号文件《关于安排广东省政府助学金的通知》,现专门设立了“广东省政府助学金”,下达给中山大学2006年度省政府助学金的名额为424名。
省政府助学金的资助范围和对象是广东省行政区内,经教育部和省政府批准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每年分10个月发放,每人每月150元。符合省政府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广东省政府助学金申请表》。优先解决广东省受灾地区全倒户、绝收户、重创户困难家庭学生的经济困难问题,在同一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再享受省政府助学金。
望各院系做好省政府助学金的申报工作,其具体要求和表格参加附件,附《中山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请各院系在25日前上交到学生处105室。
附件1:粤财教【2006】44号文件
附件2:广东省政府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3:广东省政府助学金名单备案表
附件4:政府助学金名额各院系分配表
附件5:_______学年度中山大学学生助学金登记表
注:中国扶贫基金会新增加“新长城自强助学金”17个名额,每人1840元。在政府助学金名额各院系分配表里。具体要求的表格参见附件,附《中山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请各院系在20日前上交到学生处105室。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4111096
附件1: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人申请表
附件2:_____学年度中山大学学生助学金登记表
学生可在 “学生处网站”(http://xsc2000.sysu.edu.cn)下载相关表格。
中山大学学生处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