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实体系:
为做好2007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工作,现对即将毕业的贷款学生的还款事宜作如下部署:
中国银行海珠支行签订还款确认书事宜(见附件一:中国银行海珠支行还款须知及名单)。
工商银行广州大道支行签订还款确认书事宜(见附件二:工商银行广州大道支行还款须知及名单)。
建设银行东山支行签订还款确认书事宜(见附件三:建设银行东山支行还款须知及名单)。
中山大学学生处
2007-4-16
附件一: 中国银行海珠支行还款须知:
一、 获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学生必须与银行签订《还款确认书》(不论选择提前还款或按月还款的学生都必须签),签《还款确认书》时,学生需带以下证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
2、广州市的中国银行活期一本通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二、 准备提前还款的学生需做以下准备工作
1、在广州市内中国银行各网点内开立活期一本通存折;
2、与银行签订还款确认书(由银行、学校组织学生统一签订);
3、填写《提前还款申请报告》、与已签妥的还款确认书、存折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机一并交给银行工作人员,由银行统一扣款;
4、将所需还款金额存入广州市的中国银行帐户内(帐户名必须是贷款本人姓名);待银行成功扣款后,银行将还款证明书交学生处,由学生处通知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三、 准备按月还款的学生需做以下工作
1、 在广州市内中国银行各网点内开立活期一本通存折;
2、 与银行签订还款确认书,由银行、学校组织学生统一签订。
北校区签订时间:5月21日下午3:00第一课室。
南校区签订时间:4月24-25日逸夫艺术中心408课室。
·4月24日上午8:30签订还款确认书的学院:中文系,哲学系,人类学系,法学院,政务学院,岭南学院,管理学院,外语学院,教育学院,数计学院。
·4月24日下午2:00签订还款确认书的学院:信科学院,理工学院,化工学院。
·4月25日上午8:30签订还款确认书的学院:生科学院,地理学院,环境学院,地科学系,传播学院,工学院,资讯管理系。
附件二:工商银行广州大道支行还款须知:
1、签订还款确认书当天,学生带齐身份证、学生证、合同指定的还款存折、黑色墨水的钢笔或黑色墨水签字笔。
2、提前一次性还款的学生的还款存折可以是本人名下广州工行开立的活期一本通存折或下挂的灵通卡,最好事前先存入要还的款项。
3、如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学生可以开办我行信用卡,(我行贷记卡有先消费,后还款,最长56天消费免息期的优点。)要办理信用卡的学生请于签订还款确认书当天,带上以下资料:
三方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4、请事先准备以下信息:本人联系电话、家庭地址、家庭当地村委会电话和联系人、经常联系的亲属或朋友电话等(另外:已确定工作单位的学生请准备单位电话和地址等)
5、与银行签订还款确认书,由银行、学校组织学生统一签订。
北校区签订时间:5月21日下午3:00第一课室。
南校区签订时间:5月16日在南校区逸夫艺术中心408课室。
·5月16日上午8:30签订还款协议书的学院:中文系,哲学系,人类学系,法学院,政务学院,岭南学院,管理学院,外语学院,教育学院,数计学院,生科学院,地理学院,传播学院。
·5月16日下午2:00签订还款协议书的学院:信科学院,理工学院,化工学院,工学院,资讯管理系,环境学院,地科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