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东校区2015年秋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一班、二班)开课通知
一、学习目的
1、通过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宗旨、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懂得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初步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人生观;
2、通过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加强党性锻炼,以实际行动和出色成绩争取入党;
3、通过培训,让入党积极分子参与到服务群众、奉献集体的实践活动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实践中受教育、在奉献中强党性。
二、学习材料
《入党培训教材》
三、学习要求
1、服从教学安排,努力学习,深入思考,完成学习任务。
2、遵守规章制度,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需写书面请假条,并经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的同意,向党校负责老师请假。
3、认真参加党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主动配合和支持党校开展工作。
4、认真参加 “我为集体做的一件小事” 实践教育活动,按照党员服务群众、奉献集体的要求,为宿舍、班级、院系、学校、所在城市的社区等集体做一件小事、实事,要求完成至少20小时的志愿服务;同时,通过实践教育活动体悟共产党员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写一篇不少于1200字的实践教育心得体会记录于《入党积极分子实践教育登记表》(见附件2或组织部网站下载专区)。
5、认真参加考试,遵守考试纪律。
四、学员违纪及有关情况的处理
1、违反学校管理条例受到处分者,取消学习资格。
2、无故旷课一次者,取消学习资格;请假超过一次者,须参加下期重修。
3、考试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
4、综合成绩不合格或笔试成绩不合格者,本期不予结业。
注:综合成绩=考勤纪律分(10%)+实践教育成绩(30%)+笔试成绩(60%)
五、学员结业
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经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六、课程安排(见附件)
中山大学党校办公室
二O一五年九月
附件1
东校区2015年秋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一班)课程安排表
时 间 | 地 点 | 课 程 安 排 | 辅导教师 或负责人 |
10月11日(星期日) 上午9:00 | 东校区行政楼B101 | 1、开学仪式; 2、辅导课: 理想、信念和入党动机 | 何晓钟 |
10月11日(星期日) 下午3:00 | 东校区行政楼B101 | 辅导课: 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 | 漆小萍 |
10月17日前 (具体时间自定) | 自定 | 小组讨论 | 小组长 |
10月17日(星期六) 上午9:00 | 东校区行政楼B101 | 辅导课: 党员的基本条件及发展程序 | 杨建林 |
10月17日(星期六) 下午3:00 | 东校区行政楼B101 | 辅导课: 党的组织制度、纪律和作风 | 陈昌龄 |
10月24日(星期六) 上午9:00 | 东校区行政楼B101 | 辅导课: 新媒体视野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 | 王天琪 |
10月31日前 (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 | 自定 | 实践教育活动: 我为集体做的一件小事 | 分党校 负责老师 |
10月31日(星期六) 上午9:00 | 另行通知 | 结业考试 | 分党校 负责老师 |
11月7日(星期六) 上午9:00 | 东校区行政楼B101 | 结业典礼 | 分党校 负责老师 |
联系人:杨成 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A310 联系电话:39332005
东校区2015年秋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二班)课程安排表
时 间 | 地 点 | 课 程 安 排 | 辅导教师 或负责人 |
10月11日(星期日) 上午9:00 | 东校区行政楼B102 | 1、开学仪式; 2、辅导课: 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 | 漆小萍 |
10月11日(星期日) 下午3:00 | 东校区行政楼B102 | 辅导课: 理想、信念和入党动机 | 何晓钟 |
10月17日前 (具体时间自定) | 自定 | 小组讨论 | 小组长 |
10月17日(星期六) 上午9:00 | 东校区行政楼B102 | 辅导课: 党的组织制度、纪律和作风 | 陈昌龄 |
10月17日(星期六) 下午3:00 | 东校区行政楼B102 | 辅导课: 党员的基本条件及发展程序 | 杨建林 |
10月24日(星期六) 下午3:00 | 东校区行政楼B102 | 辅导课: 新媒体视野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 | 王天琪 |
10月31日前 (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 | 自定 | 实践教育活动: 我为集体做的一件小事 | 分党校 负责老师 |
10月31日(星期六) 上午9:00 | 另行通知 | 结业考试 | 分党校 负责老师 |
11月7日(星期六) 上午9:00 | 东校区行政楼B102 | 结业典礼 | 分党校 负责老师 |
联系人:杨成 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A310 联系电话:39332005
附件2
中山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实践教育登记表
单位(院系) |
| 姓名 |
|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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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育主题 | 我为集体做的一件小事 | ||||
实践教育概述 | 例:2015年10月10日至11月7日,为班集体参加优良学风评比准备申报材料、到×××社区参加义诊、到×××社区对农民工子女义教等。 | ||||
完成服务时数 | 根据实际时数填写 | ||||
反馈人信息 | 例:榕园×号321室宿舍社长,×××,手机×××;×××专业班长,××,手机×××。(反馈人指可以证明你参加过上述“服务群众、奉献集体”活动的代表,如宿舍长、班长、辅导员、学院学校相关部门领导、社区负责人等。) | ||||
心得体会 | 1、逻辑可以设计为what、why、how; 2、重点应阐释“你为集体做了什么”、“你在奉献与服务过程中的体悟”、“实践教育对你坚定信念、增强党性的作用”; 3、不少于1200字,可附页。 | ||||
注意事项 | 1、 坚持实事求是,严禁杜撰和抄袭,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实践教育成绩; 2、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为集体做的事不强求高大上,可以是力所能及的小事、实事,让集体中的群众感受到党员的先进性; 3、 学员应在实践教育过程中体悟共产党员的服务群众意识和奉献集体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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