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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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正式启动2014年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要求

  珠江学者岗位设置和人选推荐要坚持从学科发展的需要出发,与重点学科建设结合起来,主要推荐申报学科为我校重点建设学科的岗位和人员,并优先推荐我校重点建设学科的重要学科方向带头人和青年优秀学者。

、申报要求

  珠江学者岗位设置和人选推荐需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实施办法》(附件2)规定的条件要求。

、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于3月26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各单位物色合适人选,并通知人选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科研部门、发展规划办推荐合适人选,于3月21日之前向人事处提出推荐名单。人事处汇总推荐名单,反馈至相关单位及被推荐人,并通知被推荐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有意向申报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各单位按《中山大学人才计划推荐评议(评审)程序及相关规定》对候选人进行评议,提出推荐意见,于3月31日之前按通知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人才办。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所有申请人的《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申报表》(附件3)一式10份,已通过单位评议同意设岗的《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设置申报表》(附件4)一式10份;

2.珠江学者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5)1份(须包括未获单位推荐的相关人选的信息);

3. 设岗学科所涉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批复文件1份;

4. 获单位推荐人选的附件材料各1份。附件材料包括:封面、目录、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推荐表中所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以及所列论文的全文复印件和刊载杂志封面;

  以上材料均采用A4纸双面打印,无需进行精装、塑封等装饰。

5. 所有申报材料电子文件1份。

五、其他事项

(一)2012年以来连续两年由学校推荐申报均未通过评审的,广东省教育厅今年不再接受申报。
(二)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人选,不列入本计划推荐人选;受聘珠江学者期满者不再申报。

(三)由于时间较紧,请各用人单位3月26日将申报人名单报人事处人才办。并请提前做好评议推荐工作的安排,务必于3月31日之前按通知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地址:人事处人才发展办公室(南校区中山楼410室)
联系电话:84114884

电子邮件: rscrcyj@mail.sysu.edu.cn

联 系 人:陈英群 池墁榕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实施办法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实施办法

3.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申报表

4.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设置申报表

5.珠江学者申报情况汇总表

6.单位评议结果和推荐意见模板

 

人 事 处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