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合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学校定于2012年11月份起开展合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
(一)考核范围
我校2012年11月30日前在岗的合同工(工作时间未满一年聘用上岗的合同工除外)。
(二)考核时间
2012年度考核时间段为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
(三)考核组织
由各单位成立合同工考核小组,按学校工作安排,组织本单位合同工的考核工作。
(四)考核方法与内容
合同工年度考核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基础,结合各单位不同的岗位特点、岗位职责,从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制订,但必须告知本单位所有合同工。考核的内容包括:
1、工作质量:工作任务完成结果是否正确、及时,与计划目标是否一致
2、工作效率:完成工作的速度及费用节约情况
3、工作态度:完成工作的积极性、纪律性、合作性及责任感
4、工作能力:胜任本职工作的知识技能、理解能力、表达能力、协调能力等
(五)考核等级及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基本标准分别是:
1、优秀:能高效出色地完成工作计划,工作任劳任怨,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专业知识丰富,理解能力强,工作中能融会贯通;有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
2、称职:能按时按量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有责任心,能按时上下班,能主动与他人合作,掌握岗位相关知识技能,有较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
3、基本称职:能基本完成工作计划,工作责任心一般,偶尔迟到早退,能勉强与他人合作,基本掌握岗位相关知识技能,理解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一般。
4、不称职:不能按质按量完成工作计划,不能按时在岗,工作责任心较差,较难与他人合作,理解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较差。
(六)相关规定及说明
1、各单位行政经费聘用的合同工由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年终一次性奖励金,奖励办法见人事〔2005〕52号文,其中优秀比例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各单位自筹经费聘用的合同工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2、凡本年度达不到考核人数比例的单位,在对合同工进行考核时,可将本单位于2010年12月1日起在岗并连续满两个年度在岗的合同工总人数作为考核基数。
3、考核结束时,单位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
4、对于考核不称职者,单位应对其进行培训或转岗。经过培训或转岗后考核仍不称职者,应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各单位考评结果及考评文件须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将考核结果告诉无关人员。
二、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2年11月23日之前将下列材料报学院,人事处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意见反馈单位:
1、《2012年度合同工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1)的书面材料及电子版。
特此通知。
附件1:《2012年度合同工考核情况汇总表》(下载)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