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认购广州南沙中山大学科技创新产业基地配套住房的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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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购广州南沙中山大学科技创新产业基地配套住房的通知(二)  

 广大教职工:

    广州南沙中山大学科技产业基地配套住房的前期进驻人员及无房教职工选房工作已经结束,拟接受有改善住房需求的A系列以及为学校服务满5年的B系列教职工报名选房。项目概况及相关限购、限售及署名政策详见《关于认购广州南沙中山大学科技创新产业基地配套住房的通知》,请教职工登陆“我的中大”或房地产管理处主页查看,现就本次报名选房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1、报名资格:有改善住房需求的校本部四校区在编在岗A系列教职工以及为学校服务满5年的B系列教职工;每户家庭只能选一次房,已报名参加前期进驻人员和无房教职工选房并成功选房的教职工不得报名。 2、报名时间:2011年12 月23日至2011年12月28日 3、报名流程:教职工须在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提交申请、工作单位审核、现场确认三个步骤,未经现场确认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1)网上提交申请:登陆报名系统,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并打印报名表。网址为http://ecampus.sysu.edu.cn/xf/c/site/bulletin

(2)工作单位审核:报名者须持纸质报名表到所在工作单位审核个人资料并加盖公章。

(3)现场确认:报名者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于工作时间(周末不受理)到各校区报名点确认。四校区均接受报名确认,现场确认地点和联系方式如下:

南校区:房地产管理处 地址:生物楼415栋219室   电话:020-84112028

北校区:北校区房管科 地址:办公楼前座124室     电话: 020-87330766

东校区:东校区后勤办地址:行政楼A座205室     电话:020-39332192

珠海校区:珠海校区后勤办 地址:行政楼12楼          电话: 0756-3668093

四、选房政策

  本次选房适当向有改善住房需求的校本部四校区A系列教职工倾斜,采取先确定选房资格、后抽签选房的方法。

1、若报名总人数小于或等于可选房源数,则全体报名人员获得选房资格,通过抽签选房。

2、若报名总人数大于房源数,则根据报名实际情况,进行如下处理:

(1)若校本部四校区A系列教职工报名人数大于房源数,则此部分教职工获得选房资格,通过抽签选房。

(2)校本部四校区A系列教职工报名人数小于房源数,则校本部四校区A系列教职工获得选房资格,服务满五年B系列教职工抽签确定增补人员,使校本部四校区A系列教职工和增补人员的总数与房源数相等。入围教职工全体抽签选房。

(3)选房后有房源剩余则未选房的服务满5年的B系列教职工抽签选房。

五、选房办法

(一)选房时间:2011年12月31号;上午9:30—11:30抽签确定选房顺序号;下午13:30开始选房。

(二)选房地点:南校区第三教学楼一楼讲学厅

(三)选房流程和规则:选房流程分为抽签确定选房顺序号、选定房号、交纳报名费和购房诚意金三个步骤,教职工须当场完成以上三个步骤方为选房成功。

 1、抽签确定选房顺序号 符合条件的教职工通过电脑随机抽签确定选房顺序号,规则如下:(1)教职工凭报名回执和有效身份证件,按报名序列号从小到大顺次进行抽签。抽签时教职工在电脑上输入报名序列号后确认,由电脑随机产生一个选房顺序号。

(2)抽签时每个报名序列号报号3次;报号3次未到的,进入下一顺位报名序列号的抽签

(3)迟到教职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监督小组审核后,马上安排补抽。抽签结束后,如现场仍有教职工未抽签的,可申请补抽,经监督小组审核后即时补抽签。

(4)其他事项抽签原则上应由教职工本人完成,确实不能亲自参加抽签的,可委托他人代抽,但受托人须出示委托人报名回执、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交工作人员存档。

 2、选定房号 取得选房顺序号的教职工,按选房顺序号顺次选定房号并签字确认,选房规则如下:

(1)已取得选房顺序号的教职工,须准时到场选房。教职工按选房顺序号从小到大顺次选房。迟到的教职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监督小组审核后,马上安排补选。

(2)选房时,教职工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或工作证)、选房顺序号。委托他人选房的,受托人须出示选房顺序号、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工作人员存档。

(3)每户家庭选房不超过3分钟,时间到后,将安排下一顺位的教职工选房。

3、交纳报名费和购房诚意金 教职工须现场足额交纳200元报名费和8万元购房诚意金,交款成功才算选房成功。交款不成功的,按自动放弃选房处理。为确保教职工财产安全,本次选房所交款项一律不收现金,通过银联刷卡机支付。

五、其他事项

1、广州南沙科技创新产业基地配套住房小区规划总平面图、户型图、《广州南沙中山大学科技创新产业基地配套住房项目报名表(二)》以及房源及单价清单见附件。

2、成功选房后教职工须当场缴纳200元报名费和8万元购房诚意金;2012年1月10日、11日支付毛坯房价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购房诚意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签订预售合同时转为购房款。请有意购房的教职工做好资金准备,务必准时足额交款。交纳履约保证金时间:2012年1月10、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地点:南校区415栋326会议室

3、选房当天教职工暂不选择装修标准,签订预售合同时由开发商提供两套交楼标准样板房供教职工参考选择。

4、成功选房的教职工在签订预售合同前离职,取消选房资格。  

 

附件:

1.小区规划总平面图和户型图

2.广州南沙中山大学科技创新产业基地配套住房项目报名表(二)

3.房源及单价清单  

中山大学教师住房团购项目小组中山大学房地产管理处(代章)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