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实验室2011~2012年度开放研究基金申请指南

发布人:392威尼斯下载

广东省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重点实验室

2011~2012年度开放研究基金申请指南

 

一、宗旨和目标
为了促进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实验室的开放和交流,推动实验室在主要学术方向上取得更大的发展,广东省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重点实验室面向国内外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发布2011~2012年度开放研究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基金)申请指南,资助国内、外学者和科技工作者参与实验室的研究工作。此次开放基金拟资助12项课题,每项2~5万元。

二、实验室简介
广东省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重点实验室于2005年12月获准立项,依托392威尼斯下载建设。2008年12月,重点实验室通过广东省科技厅验收。
广东省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重点实验室紧密结合学科发展前沿,结合国家需求和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国家和广东省主要环境问题开展研究,研究范围涉及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与技术、环境污染修复理论与技术、环境模拟预测与监测、监控技术、区域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理论研究等四个方向。
实验室总建筑面积达5000多平方米,仪器设备资产2000多万元,引进、开发了一批大、中型设备仪器,可以开展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领域各种复杂、综合性的研究实验,实验室的规模化、先进性及综合性均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

三、开放基金的资助范围
重点实验室根据广东省经济发展对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的实际需求和国内外在环境保护领域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从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领域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出发,以环境科学为基础,瞄准学科前沿和原始创新以及高新技术应用,注重应用基础研究与新兴边缘学科交叉融合,结合本实验室的研究情况,将2011~2012年度开放基金着重资助的课题范畴定为以下几个专题,同时每个专题各给出几个研究方向,申请者可在所列方向内自由选题:

专题一: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与技术
1-1 废水处理的高效、低耗、普适技术与成套设备
1-2 污泥减量化与资源化新技术
1-3 清洁生产技术研究
1-4 污水和底泥中难降解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高效去除技术
1-5 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
1-6 污水深度处理与回用技术
1-7 高效低耗的脱氮脱硫大气污染物控制技术

专题二:环境污染修复理论与技术
2-1 重金属污染水土生物修复理论与技术
2-2 生物化学循环及温室气体问题研究
2-3 碳、氮循环对生态系统的影响研究
2-4 水土有机污染物的环境生态效应和修复机理与技术
2-5 湿地生态修复与补偿
2-6 农田农药的使用及氮、磷污染治理技术研究

专题三:环境模拟预测与监测、监控技术
3-1 华南复杂河网区水环境模拟与预测技术
3-2 生态系统碳、氮循环模拟模型研究
3-3 大气环境及灾害天气研究
3-4 大气、海洋、水体、土壤的环境监测、监控新手段和新方法的研究

专题四:区域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理论研究
4-1 可持续发展理论与战略研究
4-2 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可持续技术与方法研究
4-3 区域环境规划、环境影响预测分析评价研究
4-4 污染物利用的风险评估研究

四、开放基金的申请办法与审批程序
1.具备博士学位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凡研究方向、内容符合开放基金申请指南的均可提出申请。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研究成员中至少有一名为重点实验室的固定人员,便于与实验室间的交流、合作。

2.申请者可从392威尼斯下载网页(网址:http://sese.sysu.edu.cn/Index.html)下载或来信索取开放基金申请书并认真填写好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本于2011年1月10前寄回本实验室,电子版本也可通过网络发给本实验室。

3.申请的项目由实验室各研究方向负责人或学术带头人负责初审,经初审合格后的项目提交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学术委员会根据客观公正、择优资助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资助项目。

在初审过程中,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建议不予资助:
(1) 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
(2) 不符合开放基金资助范围;
(3) 与同类研究低水平重复;
(4) 明显缺乏立论根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明显不清,无法进行评审;
(5) 不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的研究条件;
(6) 申请经费过多,基金无力支持;
(7) 已从其它部门获得充足的经费;
(8) 申请者曾经申请本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但是未能够按要求完成合同内容的。

4.经学术委员会评审后,确定受资助的项目,重点实验室于2011年1月下旬前签发评审结果,通知受资助者及所在单位。受资助者应于2011年1月底前,在申请书的基础上,填写《广东省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会资助项目研究计划》,并签署研究合同。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实验室,作为拨款和检查的依据。逾期不报,又不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的项目,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五、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1.开放基金项目的研究年限一般为二年(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项目如无法按期完成或要求更改计划,须提前提出书面报告,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但是研究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对于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项目可以考虑申请课题延续,本重点实验室优先给予资助。
2.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每年应按计划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实验室指派专门人员对项目进行管理。
3.研究计划实施中,鼓励项目组对研究工作进行创新。涉及降低预定目标、减少研究内容、中止计划实施、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等变动,项目负责人须提出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报实验室审批,由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4.项目负责人工作调动,可在原单位完成项目研究,经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署意见报实验室备案;如调入单位具备条件,也可将项目转到调入单位继续研究,经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署意见报实验室审批。项目负责人—般不得代理或更换,遇有特殊情况离开研究岗位半年以上,所在单位应安排合适代理人,并报实验室备案;离岗一年以上的按中止计划实施办理。
5.软件开发应按一定格式模块化,以便能够在本实验室环境下使用。
6.实验室每年度对基金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项目负责人应于每年度结束时提交《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不在本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每年度末需到本实验室来作演示、报告,交流研究进展。对不报送《进展报告》,或工作无进展,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缓拨下期经费。逾期不纠正、补报的,中止资助。
7.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向实验室报送《开放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学术论文复印件及有关的软硬件原始资料。
8.项目经费开支的范围及比例
8-1 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科研业务费占70%,(包括实验材料费、小型器材购置与加工费、小型仪器租用费、客座人员旅差费、学术活动费、辅助人员费、资料费等);
8-2 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在重点实验室内使用公用设备费用占30%。

9.项目经费的管理
9-1. 开放基金资助经费由本实验室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9-2 项目经费按年度分配。首年度分配8-1项经费的50%给项目负责人使用,中期评审后视完成情况再次分配8-1项经费的50%给项目负责人使用;8-2项经费分两年转入重点实验室大型仪器使用收费账户,供受资助项目在重点实验室内使用大型设备;
9-3. 各项报销费用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生效,本实验室有权对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9-4 受资助项目经费可以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但不得挪作他用,一经发现,中止资助;
9-5 对项目按中止资助处理的经费,将根据情况全部或部分收回,用于资助其它项目。

10.项目的成果管理及评价
10-1.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须署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名称和重点实验室名称(中文:广东省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重点实验室,英文:Guangdong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ontrol and Remediation Technology),成果中并应标注有“广东省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英文标注“Funded by the Research Fund Program of Guangdong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ontrol and Remediation Technology”。未署重点实验室名称及未标注的,验收时不计入成果;
10-2.受资助项目结题后,实验室将对优秀研究成果提请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议或技术鉴定,颁发“优秀成果证书”。实验室将优先资助曾取得优秀成果的项目申请者;
10-3.受资助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包括收集到的资料、研究报告、相应软件等)归研究者及本实验室所有。

 

五、联系方式
广东省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重点实验室(392威尼斯下载)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邮编:510275
联系人:黄海勇
Tel: 86-20-84110508
Fax: 86-20-84110509
E-mail: huanghy7@mail.sysu.edu.cn

附件:开放基金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