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安民爆物品有限公司专用仓库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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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安民爆物品有限公司专用仓库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新安民爆物品有限公司专用仓库扩建项目

二、项目概要

  江门市新安民爆物品有限公司是江门地区民用爆炸物品购、销、存主体经营企业。公司现有的民爆器材仓库位于新会区双水镇东凌村一处废弃的采石场,占地面积3513m2,项目建筑面积312m2,仓库的核定储存量是25吨炸药,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且2005年11月开始运行至今,没有发生过任何一起安全事故。

  为适应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整合重组的要求和公司经营业务的扩展,公司决定在与原有的民爆物品专用仓库库房区的西侧相邻的一个弃置采石场内扩建一个仓库。库区占地面积1404m2,库房建筑面积100m2(一层),座北向南,左右及背面三面环山,山势陡峭属天然之屏障,可与原有库房组合成总储存炸药为45吨的一体化库区,增容后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库区正面为水塘及空旷地带,仓库与生活区之距离是230米。库区3公里内无高压电线,无水库堤坝、无村庄、无工厂、无高速公路,是一个远离群居、隐蔽性强,非常适宜建造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的理想选点。

  该项目是仓库扩建项目,除排放少量汽车运输尾气及员工生活污水外,运营过程中不外排任何污染物,因此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很小。该项目仓储物品为易燃易爆品,故公司根据可能发生的风险区与风险原因,从工艺设计、行政管理、员工思想教育等多方面提出了预防风险的措施,并制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严格执行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情况下,可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江门市新安民爆物品有限公司特委托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了使该项目的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让公众能更深了解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情况,同时也为了加强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与公众的沟通,继在10月中旬向公众发布第一次环评公示以后,现发布第二次公示,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话或电邮等形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1)点击下载本网页附件;

(2)到江门市新安民爆物品有限公司办公室查阅报告书简本的印刷版;

(3)向以下联系人咨询:

①江门市新安民爆物品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通讯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西11号106;邮编:529100;电话:0750-6692349,13702209041; 传真:0750-6700100;电子信箱:zyaowei@163.com

②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联系人:余先生;通讯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邮编:510275;电话:020-84038773,13622760168;传真:020-84110267;电子信箱:eesygm@163.com

查阅期限:2009年10月30日至11月9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具体形式

主要事项: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其他的建议。请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具体形式: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有关联系人提出意见(如有不同意者,请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09年10月30日至11月9日

江门市新安民爆物品有限公司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2009年10月29日

附件:民爆项目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