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2007学年度本科生奖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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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040506级本科班:

2006-2007学年度本科生奖学工作和20072008学年度助学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010日(周三)前各班必须完成校级奖学金个人项目的初评。之后公示三天,确定无误于1015日(周一 )前上报结果给学工办

21019日(周五)前学院统计汇总结果上报学校

311月下旬前学校完成评审和捐赠方确认

412月中旬,学校召开颁奖大会

512月下旬,财务处发放奖学金,获奖学生领取证书

 

二、奖学项目的安排及要求

1、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的评选

20074月申报创建优良学风班或优良学风标兵班的各班需要在109日(周二)中午前提交申报总结材料和填写的《优良学风班评选登记表》或《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登记表》,学院将从中推荐4个优良学风班和2个优良学风标兵班。

被推荐为优良学风标兵班的候选班集体需要2名任课教师(副教授职称以上)撰写推荐信,以及交一份先进集体事迹材料(电子稿及文稿)。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按一定比例择优开展优良学风标兵班评审会,候选班级代表可配合PPT现场发表5分钟的介绍班级建设的陈述。

2、文明宿舍和十佳文明宿舍的评选

学校评选结果在9月底在学生处主页上公布。

3、单项奖励金的评选

各班申请单项奖励金的同学请于109日(周二)中午前上交填写的《单项奖励金申请表》和相关申请材料到学工办。

4、捐赠奖学金的评选

学院推荐确定的捐赠奖学金候选人必须于1018日下午前将填写的《     年度中山大学本科生捐赠奖学金登记表》和捐赠单位要求的表格材料等上交到学工办。有关捐赠奖学金分配表见学院主页左下方""资源分配""中下载查看.

原则上同一学年同一名学生最多只能获一项捐赠奖学金(含院级捐赠奖学金)。

5、有疑问可咨询学校学生处:王老师   黄老师     84110886

 

特别说明:

1、对未按时缴交学费的同学,如获得奖、贷、助、补、减、免、勤等资助后,要优先抵扣欠交的学费或住宿费。

2、所有表格,除电脑打字外,其余均需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所有需签名的地方,必须亲笔签名,打印无效。表格中需院(系)盖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学院(系)圆形红色行政公章。

3、同学应积极关注和参与奖助学工作的评选,逾期不报者不再受理,视为自行放弃参评资格。

4、对无故欠交学费或住宿费者,原则上不受理其申请奖助项目。

520062007学年度有违纪现象并受处分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受理其申请奖助项目。                

 

环境学院学工办

2007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