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生党员和新进教职工党员入党材料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392威尼斯下载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工委:
  我校在以往审核新生党员和新进教职工党员(近一年内入职的教职工党员)入党材料的过程中,发现个别党员的入党材料不符合规范,有些甚至弄虚作假。为规范我校党员管理,做好2009级新生党员和新进教职工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了解今年新到我校的学生和教职工情况,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了解、核实新到人员是否为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或党员。对于归入所在单位管理的党员,必须上交组织关系介绍信或相关证明。各单位要尽快收齐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办理接转手续。对未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由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负责督促其尽快转接关系,对无故拖延时间的,应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2、了解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交接手续是否完备。各单位要认真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如无档案材料或缺少其中某些材料,要通知学生或教职工本人尽快与原学校或原单位取得联系将材料补齐。学生和教职工本人带来的入党材料必须是完整和密封好的,且盖有党组织公章,方为有效。

3、仔细审查新到党员的材料是否真实,特别是要核查档案材料中的有关签名是否真实,有关项目的填写是否规范,时间(如发展入党的时间)、发展地点和有关人员的身份是否符合规定。

4对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党员,须向本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何时在支部大会上被吸收入党、介绍人是谁、上级党组织派人与其谈话的时间”等,调查人要对谈话情况做详细记录,被调查对象要对谈话记录签名确认。对自己无法说出入党介绍人或支部大会召开时间、突击发展、入党材料不真实、不齐全、入党程序和手续不完备等违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新生和新教职工,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以函调或外调等方式,向其原发展学校或原发展单位进一步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校党委组织部。

5、认真填写《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表》(表一)和《新进教职工党员入党材料审查表》(表二),签署审核意见,经审核人签名后,分别由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分管教职工党员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党总支公章。

6、做好档案材料的保管工作。党员的入党材料必须存放在二级党委和党总支,或者交给档案保管机构保管。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党员材料。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由相关党支部妥善保管。

7、尽快将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新生党员和新教职工党员编入相应党支部中。

以上各项工作需在本学期内完成。

 

附件1:入党材料审查重点注意事项

附件2:新进教职工入党材料审查表

附件3: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表

 

 

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