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开展2014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中心、附属医院:
2014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展开,经与中国银行海珠支行协商,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
1、申请人应为正常学制内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人均每月收入600元及以下的)的非在职全日制的研究生。
2、须已缴清本学年度的学费、住宿费、医保费等费用,并通过注册。
3、本年度贷款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度12000元。
二、申请、审批工作时间安排
1、9月30日前,申请人向所在培养单位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各培养单位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将材料(包括纸质版、电子版)报送研究生管理处。各附属医院科研型研究生贷款申请由中山医学院研究生工作室负责受理。
2、10月中旬前,研究生管理处复核材料后报送中国银行审批。
3、11月前,中国银行将初步获批名单通知学校。
4、11月上旬,完成中国银行与贷款学生的签约工作。
5、预计12月上旬,中国银行完成贷款发放工作。
三、其他事项
1、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需要办理其他前置学历阶段贷款展期手续的研究生,请于9月19日前将经办银行提供的有关材料填写妥当,交研究生管理处办理后自行寄回相关银行办理后续手续。
2、申请、审核材料工作要求详见附件1
3、研究生管理处办公地址:南校区研究生院208室,联系电话联系人:020-84037873,韩昕娜
邮箱地址:sysuygb@126.com。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