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6年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研院〔2016〕10号),结合我院情况,现将我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1、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和《中山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试行办法》,2014级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2015级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应在本学期完成。根据《中山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试行办法》,2016年进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开题报告应在本学期进行(亦需填写和提交中期考核表)。往届获准推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也应同时参加本次中期考核。
2、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由各系与各导师统筹安排,考核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和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情况和成绩、科研能力,开题报告,身心健康状况。请按期应参加中期考核者请积极与导师及各系(分管研究生主任)沟通,积极做好中期考核(含开题报告)准备。
3、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中期考核者,经个人书面申请、导师批准后可以延期,但必须明确延期的截止时间。
4、为了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所有环节应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完成。未缴费、注册的学生不能进行中期考核。
5、中期考核结束后,请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纸质版中期考核表(完善各类审核及签名)、开题报告及未参加考核的延期申请(须有导师签字及延期意见),并提交至学院院办研究生秘书处。
如有问题,请联系3933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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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7日
文章来源: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