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2威尼斯下载2017年“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水平,建立博士研究生培养与科学研究之间的紧密联系,加大对高水平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探索以高水平科学技术研究支撑高质量博士研究生教育的机制,推进我校建设“世界一流学术共同体”的进程,我校2017年继续面向全国“985工程”高校开展“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的招生工作。本计划主要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项目主持人,以及近年高水平科研活动活跃、 学术成果影响显著的导师所招收的优秀博士生的资助力度,实现“优生优培”,为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奠定基础。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现将我院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选拔和招收“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直博生和作为硕博连读培养的免试硕士生须坚持择优选拔,优中选优,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招生导师
我院获中山大学2017年“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的招生导师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仇荣亮、陈光浩。
三、招生名额
1、我院关于中山大学2017年“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的招生名额共2个。其中,可招收“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直博生1人,作为硕博连读培养的免试硕士生1人。
2、获本计划支持的导师2017年招收获本计划资助的直博生或作为硕博连读培养的免试硕士生不超过1名。
3、招收本计划的直博生名额不占本单位2017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基本计划,招收作为硕博连读培养的免试硕士研究生须占用本单位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但不占用进入博士阶段年份(即2019年)各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基本计划。
4、进入本计划的导师,也可在一年级结束刚进入二年级的本校在读直博生或已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中选拔“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具体要求请参见《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中大研院[2015]3号)。
四、选拔对象及条件
1、符合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2、获得“985工程”高校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本科成绩综合排名在全年级同专业前30%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就读本科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突出的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
4、通过全面考核后,参与试点导师同意招收并亲自培养。
五、资助方式与额度
1、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有关规定,获本计划资助研究生的资助总金额由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助学金构成。
2、本计划的资助金按12个月发放,资助金额不低于以下标准: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第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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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博生 |
平均5800元/月 |
平均6300元/月 |
平均6300元/月 |
平均6300元/月 |
平均6300元/月 |
70000元/年 |
76000元/年 |
76000元/年 |
76000元/年 |
76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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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博连读生 |
平均3600元/月 |
平均5600元/月 |
平均6300元/月 |
平均6300元/月 |
平均6300元/月 |
44000元/年 |
68000元/年 |
76000元/年 |
76000元/年 |
76000元/年 |
六、申请、考核及录取工作
1、达到条件申请报读该计划的学生请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公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及《中山大学“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申请表》(该表请在公布推免办法的通知里下载,纸质版需在复试时提交)。
2、学院及导师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核人选,并通知具体的考核时间。
3、学院组织对确定的考核人选进行考核,择优确定拟接收的“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名单。学院将拟接收的“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的申请及考核材料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4、对虽未进入“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拟接收名单,但达到我校接收免试研究生要求的,可接收为本计划之外的直博生或免试硕士研究生。
5、其他相关工作参照《中山大学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七、相关说明
1、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一般不得作为硕士研究生毕业。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特殊原因,直博生需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硕博连读生需在硕士阶段毕业的,自确定退出本计划之日起,终止其享受本计划资助的资格。
2、获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按导师的要求完成研究助理工作,并根据学校相关制度承担本科教学助理工作。
3、 根据学校制定的考核办法,每学年结束前对获得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查。对达不到优秀研究生标准的,导师和培养单位可向学校提出终止其资助金。对认 为不适合攻读博士学位,但适宜作为硕士研究生继续培养的,可转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如果认为不适宜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 理。具体规定参见《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中大研院【2015】3号)。
附件:
附件1 中山大学2017年“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招生简章(以研招网发布版本为准)
2016年9月13日
文章来源: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