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关于增加一次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392威尼斯下载

  据《关于增加一次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研院〔2013〕 号,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原计划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增加一次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可申请论文答辩的人员包括:

1. 学习期满、已完成学位论文工作,未能按期申请答辩的学历教育(双证)研究生;

2. 今年上半年论文被评审为“论文实质性内容须作较大修改,建议暂缓答辩,3个月后重新送审”后,论文修改工作满3个月,经导师审核同意申请论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

3. 今年上半年论文被答辩委员会作出了“在规定时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决议后,论文修改工作满3个月,经导师审核同意申请论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

二、本次学位授予审核的人员范围包括:

1. 上述申请人中通过本次论文答辩者;

2.以往被缓授学位,现已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者。

三、本次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申请答辩的时间为8月7日至11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答辩的功能,在9月5前,完成论文答辩网上申请、论文重合度检测、论文送审及评阅结果的回收、论文答辩会的组织以及研究生报送答辩材料等各项工作。

具体时间节点:

8月7-11日前

  学生提交网上答辩申请,学院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博士生提交答辩申请书、发表文章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并提交《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一览表》,博士生提交论文电子版用于重合度检测,博士生用于检测论文电子版发给张轶男eeszyn@mail.sysu.edu.cn,同时,博士生准备论文纸质版送审。

8月12日前

  博士生提交论文纸质版并填写《博士论文评阅书》,学院审核确定博士生论文评阅人组成,同时将博士论文送审。

8月15日前

  硕士生提交论文电子版用于重合度检测,硕士用于论文检测电子版发给各系秘书。

8月20日前

  硕士生提交论文、各系安排硕士论文送审。

9月5日前

  组织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研究生需按时、按要求提交学位评议上会材料、表格等。(研究生报送材料的有关要求与今年上半年“关于做好二○一三年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相同,具体请参看学院网页通知/GraduateEdu/ShowArticle.asp?ArticleID=3219)。

  答辩结束后,博士生需把“博士学位人员评审表”电子版发给张轶男eeszyn@mail.sysu.edu.cn,硕士生需把“硕士学位评审表” 电子版发给各系秘书。

9月10日前

  学院学位评议组召开会议

2. 9月11日,各培养单位提交本次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材料。(报送材料的有关要求与今年上半年“学位评议组会务工作指南”中的要求相同)。本次没有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研究生培养单位,也应以书面形式报学位办备案;

3. 9月中下旬,召开各学位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四、本次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仍按《中山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关于做好二○一三年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研院(2013)6号)]的有关要求进行。

注意事项:

1、博士研究生要严格按照《环境学院上半年(关于做好二○一三年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所有答辩手续,博士生研究生在去研究生院学位办办理完答辩手续后,请带学位办已经盖章审核的答辩申请书,来学院领取答辩表决票。未完成答辩手续就进行答辩,视为答辩无效。

2、硕士研究生答辩表决票请各系秘书来学院签领,博士研究生答辩表决票请博士生自己来学院签领。多余表决票请退回,以其他任何形式打印盖章的表决票无效。

392威尼斯下载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