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2009级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学院2009级硕士生、2008级博士生、2009级博士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办法》、《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2008、2009级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下一学年度奖助金考核、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本学年已获得奖助金的研究生,经评审考核无不予资助情况者,继续享受下一学年奖助金。2009级第一学年未获得奖助金的硕士生,经个人申请,由院系评审小组考核、评审,在奖助名额范围内择优确定获得第二学年奖助金的名单。
1、 奖助金评审细则如下。
2、 请2009学年获得奖助金的研究生(包括2009级部分硕士生、2008级非定
3、 对于第一学年未获得奖助金的评审申请,按照奖助金评审细则进行。我院2009级非在职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第二学年度新增奖助金名额为6个,非在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二学年新增奖助类名额为5个,根据各系获得教育奖助金的学生比例,现将新增名额分配如下:
系 |
学生总人数 |
已获奖助学生人数 |
新增名额 |
备注 |
大气 |
15 |
8 |
3 |
包括气象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两个专业 |
环科 |
23 |
16 |
2 |
不包括外国留学生 |
环工 |
14 |
10 |
1 |
不包括少数民族专项计划生 |
工程硕士(环境工程)环评方向 |
34 |
0 |
3 |
|
工程硕士(环境工程)环工方向 |
14 |
0 |
2 |
|
请各专业成立班级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细则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评分(评分表格见附件2),并将评分情况交各系审核。
请2009学年未获得奖助金并有意申请下学年度奖助金的2009级硕士生,同样务必于7月12日前登陆研究生校务系统填写奖助金申请,同时向班级评审小组提交纸质版申请(见附件1),如有科研得分、荣誉得分等情况,需同时提交发表论文与相关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需提交期刊首页、目录与论文全文复印件,或者正式的接收函)。
请班级评审小组于7月16日前将评审情况与获奖助候选名单报各系。
学业成绩以校务系统中的成绩为准。
另说明:如有学生获得硕博连读资格,但上一学年未获得奖助金,则奖助金名额需先扣除该类学生,剩余名额才进行评审。
由于评审各阶段都需在校务系统上完成,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各个步骤,否则,将无法获得下一学年奖助金资格。
学院办公室
392威尼斯下载研究生教育奖助金评审细则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我校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设立“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资助优秀研究生完成学业。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总 则
第一条 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的类别和资助额度,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奖助金实行一年一度的动态管理。
1、第一学年度研究生奖助金的评定:获得保送资格的研究生,在免试推研复试时提交申请,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者本科阶段的学业成绩、复试考核成绩等方面表现综合评定;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录取的研究生在入学复试时提交申请,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者入学考试的初试、复试成绩等方面表现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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