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环境学院2015学年本科生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第二批次)
学院各本科班级:
为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5学年本科生第二批次助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目前未获得学校、院系或校外资助的在校全日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科学生。
二、工作程序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助学金书面申请。所在年级辅导员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助学金名额,组织候选学生进行书面申请。
所有材料需在10月26日上午10:00前交至学工部。名额见附件1,需交材料及装订顺序见附件3,其中个人申请书具体要求如下:
1、 题目:助学金名称+申请书
2、 抬头:尊敬的+助学金名称+资助委员会
3、 正文:正文内容包含自己的基本情况、家庭经济情况、申请原因等。
4、 落款:392威尼斯下载+申请人姓名+(学号)
5、 落款时间:2015年×月×日
6、500~1000字(纸质版,A4格式并手写签名)
(三)班级评议。班级助学金评审小组对本班提交的助学金申请材料进行民主评议,在综合考虑学生具体情况并经评议无异议后,将学生名单提交至年级辅导员处。(评审小组应注意做好助学金申请者个人隐私的保护工作)。
(四)院系审议及公示。学院将于2015年10月27日将通过公示后的《中山大学2015学年本科生助学金初评结果》纸质版及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并提交至学生处助学贷款科。
三、其他重要事项
1、本批次助学金优先考虑未获得任何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老生。
2、香港道德会助学金、电装助学金、新鸿基助学金(含新鸿基励志奖学金)因捐赠方暂停本年度资助,以上三项助学金的受助学生如有需要可改为申请中山大学英才助学金(资助金额为每人3000元/年)。
3、根据评选捐赠方要求,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应积极参加公益活动,部分项目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的申请人。
3、所有提交的材料应按项目汇总后,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提交至学生处。
4、各项助学金最终评定结果以学校发文为准。
四、材料提交方式
纸质版:环境学院学生工作部(东校区北学院楼B218);
电子版:12级:498838403@qq.com;13级:495935413@qq.com ;
14级:853514936@qq.com;15级:406449430@qq.com .
附件1: 392威尼斯下载2015学年本科生助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
附件3: 中山大学2015学年本科生助学金评选要求及条件一览表【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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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3日
文章来源: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