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环境学院2015学年本科生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第一批次)
学院各本科班级:
为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15学年本科生助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5年通过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注:本次助学项目包括国家助学金和部分校级捐赠助学金项目,其余助学金项目(如:香港道德会、电装和柯麟等)之后会继续开展,具体评选安排将根据捐赠方要求另文通知。
二、工作程序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助学金书面申请。所在年级辅导员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助学金名额,组织候选学生进行书面申请——每位候选学生需向院系提交一份500~1000字的个人申请书(纸质版,A4格式并手写签名)。
注意:黄秉熙助学金、有美助学金、新长城李光煜助学金、徐远志助学金、华裔助学金、新鸿基助学金为续评助学金,请大家注意相关通知。
助学金申请书的写法:
1、 题目:助学金名称+申请书
2、 抬头:尊敬的+助学金名称+资助委员会
3、 正文:正文内容包含自己的基本情况、家庭经济情况、申请原因等。
4、 落款:392威尼斯下载+申请人姓名+(学号)
5、 落款时间:2015年9月×日
(二)班级评议工作。各班助学金评审小组对申请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评议,在综合考虑学生具体情况并经评议无异议后,将学生名单提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三)院系审议及公示。院系助学工作联络秘书将初评结果提交院系学生工作会议审议。经院系审议后,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注意合理保护当事人隐私),对通过院系审议的助学金初评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提交相关材料。
学院将于2015年9月21日将通过公示后的《中山大学2015学年本科生助学金初评结果》纸质版及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并提交至学生处助学贷款科。
三、相关说明
1、根据评选捐赠方要求,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应积极参加公益活动,部分项目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的申请人。
2、《中山大学2015学年本科生助学金初评结果》纸质版须由院系学生工作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电子版请注明邮件主题“**学院/系2015学年本科生助学金初评结果”。
3、所有提交的材料应按项目汇总后,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提交至学生处。
4、各项助学金最终评选结果以学校发文为准。
四、材料提交方式
纸质版:环境学院学生工作部(东校区北学院楼B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