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年度共青团五四系列评优的通知
学院各年级团支部:
2017-2018年度中山大学“百佳”团支书、优秀团干、团员以及环境学院优秀团干、团员评选现在已经开始。根据学校文件精神,本次参加评选的团员必须为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团员以及硕士生团员、博士生团员、年龄不超过28周岁的预备党员,不包括群众,保留团籍的党员纳入团员人数统计,同样具有参与此次评优的资格;团干可以为我院团员身份的团干以及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身份的团干。
一、申报项目及申报条件
(一)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百佳”团支部书记。
1、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校级)
(1)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7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18年4月30日),并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30%以内;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注】
①保留团籍的党员可参与评选,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中山大学优秀团员”的推荐名额为学院团员总数的5%,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我院按照学校要求的全日制团员共有697人,则此次评比我院可以申报35个校级优秀团员。而院级及以上优秀团员则按团员总数8%的比例申报,其中包括校级优秀团员,即院级优秀团员21个,校级优秀团员35个;(各年级团支部评优名额随后将通知到各个支部)
②院级优秀团员申报者的综合测评排名可放宽至本专业50%以内;
③优秀团员的评选,要求各团支部必须召开团员大会,民主推荐或自荐,选举产生。
④仅校级优秀团员申报者须填写中山大学优秀团员申报表。
2、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改革方案;
(2)工作能力过硬,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各级团组织的重点工作任务,思路开拓,工作务实;密切联系青年,积极开展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竭诚服务青年,在建设服务型团组织工作中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成绩突出;
(3)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现职团干部,截至2018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半年。作为保留团籍的团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作为团干部,已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注】
①有资格申请院校两级优秀团干的人员为:各团支部3名团干、学院团委副书记、委员、正副部长。所有候选人任期必须半年以上。评选优秀团干方式采用团干自愿申请原则,评选流程:向指定邮箱提交申报表与个人本年度工作总结(500字以内,主要阐述围绕自己职责开展的活动及学习成绩)——学院集体评议——民主推荐。
②根据学校要求,我院团干参加校级评比的比例为团支部总数的20%,即我院可以申报6个校级优秀团干。参加院级评比的比例为团支部总数的40%,即可评出12个院级及以上优秀团干,即包括校级优秀团干。最后,学院将从12名院级优秀团干中挑选前6名评选校级优秀团干,即最终的院级优秀团干为6 名。
3、中山大学百佳团支部书记
(1)具备“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所有申报条件;
(2)热爱团的事业,在团员青年中威信较高,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
(3)基础团务工作扎实有效,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
(4)工作开拓创新,在团建创新、思想引领、服务团员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基础团务、志愿服务、新媒体运用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
(5)截至2018年4月30日,任团支部书记半年以上,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30%以内 。
【注】
①百佳团支部书记名额为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按照四舍五入计算,即我院可以申报3个百佳团支部书记。
②参评者需提交《中山大学优秀团支部书记申报表》和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至指定邮箱。学院将在申报者中推荐三名作为校级百佳团支部书记候选人。
【说明】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支部书记不重复参评!
二、申报办法
请各年级团支部书记于2018年4月24日22点前将推荐出的优秀团员名单的WORD电子版本发至以下邮箱中汇总:
14级:905946004@qq.com
15级:1589709291@qq.com
16级:905946004@qq.com
17级:1589709291@qq.com
研究生(含博士):2394899529@qq.com
邮件名请注明:XX级XX团支部优秀团员。请严格按照评优名额分配表的名额上报!被团支部推荐的校级优秀团员请填写《中山大学优秀团员申报表》并发电子版本到上述对应邮箱。
申报校院级优秀团干的同学请将相应申报表以及个人总结于2018年4月24日22点前发WORD电子版本至987493993@qq.com邮件名请注明:XX申请中山大学优秀团干。申报百佳团支部书记的同学请将申报表于2018年4月24日22点前发WORD电子版本至987493993@qq.com。因今年校团委截止申报材料时间为2018年4月28日,所以逾时不候,请各支部注意申请材料的提交时间!
【注】
申报的书面材料标题一律采用黑体三号字,正文部分采用宋体四号字,24磅行距;表格正文部分一律采用宋体五号字,单倍行距,同时不改变表格原有页面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