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优良学风班创建工作的通知
学院14、15、16级本科各班:
为充分调动学生自觉学习、奋发进取、立志成才的积极性,有效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根据《中山大学本科学生奖励管理规定》,我院决定继续开展“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创建与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拟参加优良学风班评比的班级需提前一年申请创建,经过一年的创建才能参加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的评选工作。未经创建的班级不得参与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的评选。各班级须填写《优良学风班创建申请表》(附件1)、《优良学风班创建汇总表》(附件2)并于10月9日(周日)18: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从申请被学院接受之日起至2017年7月8日止为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的创建期。学院将于10月18日前对创建班级进行审核并汇总,并将《优良学风班创建汇总表》交学生处备案。本学年的优良学风班创建活动将按照《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指标体系》(附件3)中所要求的内容开展。
从2016-2017学年夏季学期起至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2016年7月)为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的创建期。未经创建的班级不得参与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的评选。本学年的优良学风班创建活动请按照《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指标体系》(附件3)中所要求的内容开展。
邮箱地址:
2014级:745933835@qq.com
2015级:863994639@qq.com
2016级:755041397@qq.com
附件3: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指标体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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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日
文章来源: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