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级军事理论课考试安排的通知
2012级各班: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我院2012级本科生军事理论课考试将于9月12日上午10点至11点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具体安排
地点 | 班级 |
B201 | 环科1班、环科2班、环工1班、环工2班(12324001——12324145) 负责人:区国超、万奕枫 |
B301 | 大气科学班、应用气象班(12323001——12323093)周密、万兆 |
请各考场负责人至少提前15分钟到考场,按照学号顺序,安排好座位。
二、考场纪律
(一)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旁窥他人答卷,考生之间不得互相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考生在考场内不能大声喧哗,也不能影响其他考生的考试(《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1):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在考场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二)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不得使用通讯设备作弊(《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2):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和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三)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抄袭试题答案以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也不能协助他人的抄袭行为。考生不得抢夺、窃取他人试卷或答案,不得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2):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以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以及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案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四)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互相传、接物品,不得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不得有其他相关的作弊行为(《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2):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及有其他作弊行为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五)考生不得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不得在答案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学号等信息(《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2):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及在答案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学号等信息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六)考试过程中,考生除特殊原因经监考人员同意外,禁止上洗手间;未经监考员允许,考生不得擅自中止考试并离场;需提前交卷的考生要举手示意,得到监考员允许后方可将试卷上交(《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1):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七)考试结束后,考生需按照要求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试用纸放置桌上,待监考人员收完试卷后方能离场(《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1):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392威尼斯下载学生工作部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