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392威尼斯下载

各学院、直属系,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校2012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毕业离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教育厅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毕业教育和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一、 切实开展对毕业生的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校园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在学校统一安排部署下,加强毕业生离校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毕业生就业顺利、校园稳定。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妥善化解潜在矛盾;要注意防范招聘欺诈和传销陷阱,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二)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思想政治教育,要把职业发展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要结合当前形势和就业政策,引导毕业生确立正确的就业观念。继续组织实施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努力扩大规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征集工作。

(三)结合我校开展的2012届毕业生就业摸查工作,各院系负责就业工作的领导、老师要深入到毕业生中去,主动帮助毕业生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特别关注毕业生的心理健康,对毕业生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

(四)要通过各级学生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毕业留念活动,增强毕业生对学校的认同感,各单位应对即将离校的毕业生给予充分的关怀。要协助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条件的毕业生做好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工作。

  1. 二、 做好毕业生鉴定工作

(一)6月1日至29日是毕业生毕业鉴定阶段。本科毕业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和《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学历教育研究生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非学历教育研究生填写《中山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完成学业鉴定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上述登记表是毕业生个人的重要档案资料,各项内容的填写应符合归档材料的要求。自我鉴定的内容,要求客观、真实、综合地描述毕业生个人在校期间德、智、体诸方面的表现、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等。毕业生必须认真、诚实地填写自我鉴定。

(二)各毕业班的班委会负责填写班组意见。班委会应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并充分尊重团支部评议的基础上,开会议定毕业生鉴定中班组意见栏的填写内容。由班组长根据议定的结果填写班组鉴定。最后将班组鉴定意见告知毕业生本人。

(三)《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和《奖惩情况表》中的院系意见栏由院系负责毕业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组织老师认真如实填写,《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院系意见栏的内容应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的全貌,《奖惩情况表》院系意见栏审核学生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各院系负责毕业生工作的老师要认真检查每位毕业生所填《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奖惩情况表》的各项内容是否属实,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各院系应于6月20日前,将《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奖惩情况表》收齐后分别交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和研究生院管理处。

(四)由学生处和研究生院管理处负责填写《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奖惩情况表》中的学校意见,并负责对其他各项进行审核。7月5日前,学生处和研究生院管理处将审核完毕的《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奖惩情况表》发回各院系,由院系在整理毕业生档案及时归档。

三、毕业生离校前的工作安排

(一)毕业生的集体合影由各院系自行安排,各院系应将集体合影的时间安排在6月8日前报学生处综合科,以便全校进行协调。

(二)毕业生须于7月5日前离校。各院系负责毕业生工作的老师要深入到毕业生中去,及时处理各种问题,督促毕业生按规定时间离校,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完成。

(三)即日起至毕业生离校的阶段,各院系和相关部门要坚持值班制度,做好安全离校、文明离校的宣传工作,保证信息畅通,确保毕业生顺利、有序离校。

(四)统一布置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工作。

1.6月1日至10日是各单位离校信息系统数据预处理时间,所有数据预处理须6月10日前完成。

6月11日至29日是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2012届毕业生离校手续通过离校信息系统完成,不再采用纸质版《离校手续表》办理离校手续。离校信息系统由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进行开发、维护、人员培训及其他技术支持。离校信息系统学生端口将于6月11日正式开通。

毕业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节假日除外)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学校不再以“一条龙”的方式补充办理各项离校手续。2012届毕业生(含定向生、委培生、专业学位单证生)须登录离校信息系统:http://ecampus.sysu.edu.cn/lxxt,所有必须完成的项目都是“√”后到所在院系签收领取毕业证、学位证书。凡未按离校信息系统设置的项目办理完手续的毕业生,暂不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书。如特殊情况不能够网上完成的,可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离校。

2.党员组织关系需转到省外的,毕业生首先到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开具到“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再由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南校区中山楼616室)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省外手续;组织关系留在省内的,学生以支部为单位到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即可。

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的预备党员材料须由院系党委(党总支)保管。

3. 未清还图书资料的毕业生须到各校区图书馆、各院系图书馆办理归还图书资料手续。研究生在答辩完毕后,还须向学校图书馆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可直接通过网上提交,网址为http://library.sysu.edu.cn/web/guest/lwtj,无局域网限制。

按学校统一部署,图书馆将在6月6日停止毕业生的借书权限。对答辩未通过而需延期毕业的学生,图书馆将在7月1日后,统一恢复其借书权限。

4. 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须以团支部为单位到所在院系团委办理。

5.尚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须与相关银行签订还款确认书或展期还款协议,并按照协议要求按时还款,也可一次性提前还款。

6.办理在校学生婚育证明的毕业生,首先下载《中山大学毕业生婚育证明卡》,签署院系意见后,以院系为单位,分别到南校区计生办(486栋102室)、北校区计生办(办公楼前座209室)办理中山大学毕业生婚育证明。

《中山大学毕业生婚育证明卡》可在离校系统(或在人事处网站http://rsc.sysu.edu.cn/Soft/totalmanage/List_1.html处)下载,已婚女学生须持近期查孕查环检查报告方可办理婚育证明。

7. 学生证注销以班级为单位在院系统一办理。

8. 毕业生须于6月20日至28日交清在校期间所有的水电费;离校前须以宿舍为单位办理退宿手续,办理地点为各校区后勤办或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毕业生于7月5日前必须离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离校的,须提前一个星期向各校区后勤办或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毕业生须搬离原来的宿舍,各校区后勤办将视房源等实际情况,为部分滞留毕业生统一安排宿舍,有偿暂住。

9. 6月11日前,欠缴学杂费的毕业生将所欠费用存入学校发放的用于代扣学杂费的银行卡,财务处定期定时统一划扣。学生如不慎遗失银行卡,应尽快到对应银行办理挂失和补换卡手续,并持新补换的银行卡和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校区校园卡与收费服务部作关联登记手续,以便学校成功划扣所欠费用。

6月11日后,仍有欠费的毕业生可到所属校区校园卡与收费服务部办理缴费手续。

10. 2012届毕业的研究生,凡是在学校财务有借款未还情况,必须在6月11日前在财务与国资管理处的网上报账系统或者相应校区核算科室办理借款还清手续;如由于客观因素确实无法清还借款的,需在6月11日前办理好借款责任人或经办人的变更手续。(注:借款责任人或经办人变更手续办理方法请登录“财务处主页—业务指南—部门业务—暂付款催报”查看)
6月11日后办理完借款冲账手续的研究生,请直接联系财务与国资管理处会计管理科王聪娟老师(中山楼207室,联系电话:84114299)更改“离校系统”的借款状态,才能最后办理相应离校手续。

11. 2011年度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效期截止于2012年8月31日,我校将在7月份统一将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名单提交医保局办理停保核销手续,以便毕业生到工作岗位参加广州市职工城镇医疗保险。暂缓就业毕业生同时停保,不再参加在校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012届毕业生医保门(急)诊、住院等待遇均延续至2012年8月31日。普通门(急)诊在校区门诊部理赔,住院等在医院直接赔付或到医保局理赔。毕业生居民医保卡无须上交,妥善保存。毕业生到工作岗位参加广州市职工城镇医疗保险,仍沿用原居民医保卡。

(四)6月29日全天,发放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院系负责老师统一到研究生院、教务处、医学教务处签领,具体时间按相关单位的通知。

在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前,各院系须安排专人负责离校系统,认真核对毕业生离校手续是否办理完毕,原则上未办理离校手续的学生不允许发放相关证件。

(五)各院系应收齐毕业生应归入档案的材料并及时移交至学生档案室。《毕业生登记表》、《奖惩情况表》、党团员材料、成绩单、学位通知书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等是归档重要材料。

部分具体工作及时间安排见《2012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日程表》

附件:《2012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日程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教育 学生 离校△ 管理 通知

中山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2年5月15日印发

责任校对:刘佳

附件

2012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日程表

日 期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地 点

6月1日前

各院系领取本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就业指导中心

大钟楼一楼、东校区行政楼B座204室、北校区办公楼后座205室、珠海校区榕园4栋后座305室

6月1日前

各院系领取《中山大学奖惩情况表》

学生处

南校区学生处105室、

东校区行政楼A111室、珠海校区榕园4栋311室

6月1日前

相关院系领取《中山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完成学业鉴定表》

研究生院

6月1-10日

毕业离校系统数据预处理

各有关单位

6月11-29日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6月1-29日

院系毕业生鉴定

各院系

各院系

6月20日-

7月5日

职能部门毕业生鉴定

学生处、研究生院管理处

学生处

研究生院管理处206室

6月1-29日

对毕业生集中进行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宣传

各院系

各院系

6月28日上午

各院系集中领取、核对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就业指导中心、保卫处

大钟楼一楼、北校区就业工作办公室;保卫处、北校区保卫办、东校区保卫办

6月29日

各院系统一时间发放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各有关单位

6月28日至

7月1日

(暂定)

毕业生托运行李

就业指导中心、总务处

南校区、北校区、东校区

7月5日上午

向学生处、研究生管理处、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毕业生离校动态

各院系

各院系

7月1-15日

整理寄送毕业生档案

各院系

档案馆、北校区档案室

档案馆

注:以上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此表未列出全部集体办理离校手续安排,部分具体安排请参见本文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