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年度共青团五四系列评优的通知

发布人:林拉洒

学院各年级团支部:

    2019-2020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团支书、优秀团干、团员以及环境学院优秀团干、团员评选现在已经开始。根据学校文件精神,本次参加评选的团员必须为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团员以及硕士生团员、博士生团员、年龄不超过28周岁的预备党员,不包括群众,保留团籍的党员纳入团员人数统计,同样具有参与此次评优的资格;团干可以为我院团员身份的团干以及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身份的团干。

 

一、申报项目及申报条件

(一)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防疫重点领域专项)、优秀团支部书记。

 

1、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校级)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0年4月30日),并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30%以内,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注】

  • 保留团籍的党员可参与评选,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中山大学优秀团员”的推荐名额为学院团员总数的5%,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我院按照学校要求的全日制团员共有746人,则此次评比我院可以申报37个校级优秀团员。而院级及以上优秀团员则按团员总数8%的比例申报,其中包括校级优秀团员,即院级优秀团员23个,校级优秀团员37个;(后附各年级团支部评优名额分配表)
  • 院级优秀团员申报者的综合测评排名可放宽至本专业50%以内;
  • 优秀团员的评选,各团支部自主决定评选方式,民主推荐或自荐,选举产生。
  • 仅校级优秀团员申报者须填写中山大学优秀团员申报表。
  • 请各团支部在5月8日前完成团员教育评议并将结果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各团支部自主决定评议方式。团员评议分“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 30% 以内。

 

2、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密切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各级团组织的重点工作任务,思路开拓,工作务实;密切联系青年,积极开展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竭诚服务青年,在建设服务型团组织工作中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成绩突出,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模范执行团中央六条规定;

(5)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6)现职团干部,截至2020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一年。作为保留团籍的团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作为团干部,已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6)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7)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

(8)学生团干部应学习成绩优良,无挂科记录。

 

【注】

  • 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重点面向基层,校团委专职团干部、各院系团委书记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 有资格申请院校两级优秀团干的人员为:各团支部3名团干、学院团委副书记、委员、正副部长。所有候选人任期必须半年以上。评选优秀团干方式采用团干自愿申请原则。
  • “中山大学优秀团干”的推荐名额为学院团支部总数的20%,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我院可以申报7个校级优秀团干。而院级以上优秀团干则按团支部总数的40%的比例申报,其中包括校级优秀团干,即可申报15个院级及以上优秀团干。最后,学院将从15名院级优秀团干中挑选前7名评选校级优秀团干,即最终的院级优秀团干为8名。

 

3.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防疫重点领域专项)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0年4月30日),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3)模范作用突出。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勇当先锋,敢打头阵,在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繁重、作用关键的公安、出入境、紧缺物资生产、交通物流、防疫项目施工、科研攻关、应急服务保障、城乡社区农村防控(含返乡大学生志愿服务)等重点领域作出突出贡献。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原则上,防疫相关志愿服务工作时长不少于20小时。

 

【注】

根据学校要求,每个单位推荐名额不多于3个,学院将在申报者中推荐三名作为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防疫重点领域专项)候选人。

 

4.中山大学优秀团支部书记

(1)具备“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所有申报条件;

(2)热爱团的事业,在团员青年中威信较高,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

(3)基础团务工作扎实有效,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

团支部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连续3个月未缴纳团费团员比低于1%(截止到2020年4月30日)

(4)工作开拓创新,在团建创新、思想引领、服务团员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基础团务、志愿服务、新媒体运用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

(5)截至2020年4月30日,任团支部书记半年以上,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30%以内 。

 

 【注】

  • 优秀团支部书记名额为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按照四舍五入计算,即我院可以申报4个优秀团支部书记。
  • 参评者需提交《中山大学优秀团支部书记申报表》和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至指定邮箱。学院将在申报者中推荐4名作为校级优秀团支部书记候选人。

 

【说明】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支部书记不重复参评!

 

 

 

二、申报办法

(1)请各年级团支部书记于2020年5月18日12点前将推荐出的优秀团员名单的Word电子版本发至以下邮箱中汇总:

16级:353918192@qq.com

17级:1991281844@qq.com

18级:353918192@qq.com

19级:1991281844@qq.com

研究生(含博士):1255818576@qq.com

邮件名请注明:XX级XX团支部优秀团员。请严格按照评优名额分配表的名额上报!团支部如有特别优秀成员,允许超额一人上报,学院将酌情挑选上报。

(2)申报校级优秀团员(含防疫重点领域专项)、校院级优秀团干、优秀团支部书记的同学均需填写对应申请表、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以及提供奖励证明材料(最终提交3个Word文档)

  • 申报校级优秀团员(含专项)的同学请将所需材料打包于2020年5月18日12点前发送至上述对应邮箱【(1)中对应邮箱】

邮件名请注明:XX申请中山大学优秀团员(XX专项)。

  • 申报校院级优秀团干的同学请将所需材料打包于2020年5月18日12点前发送至邮箱2197383172@qq.com邮件名请注明:XX申请中山大学优秀团干。
  • 申报优秀团支部书记的同学请将所需材料打包于2020年5月18日12点前发送至邮箱2197383172@qq.com邮件名请注明:XX申请中山大学优秀团支部书记。

 

因今年校团委截止申报材料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所以逾时不候,请各支部注意申请材料的提交时间!

 

 【注】

申报的书面材料标题一律采用黑体三号字,正文部分采用宋体四号字,24磅行距;表格正文部分一律采用宋体五号字,单倍行距,同时不改变表格原有页面布局。